假的行为。要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依纪严厉处理。
(二)果断遏制“数字腐败”。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科学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来进行。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大力推进行风建设,把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载体,把“求真务实”作为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使之成为广大统计工作者共同信仰的核心价值观。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处于数据源头这一重要位置和重要环节,在反对和预防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严格遵守温家宝总理对统计工作提出的“约法三章”:一是讲真话,报实数,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不编造虚假数据;三是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着力强化领导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和重在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既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又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责任制方面负总责的作用,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统计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统计业务工作之中。同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有问题不检查、有责任不追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厉性。
(四)加强重点部位监控。首先要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今年统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查处案件重点一是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二是在统计工作的组织上随意搭车、加码,损害基层利益的行为;三是在统计信息资源占有、开发上,违反财经纪律,为小集团和个人捞取好处的行为;四是私借公款、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的行为。其次要加强对人、财、物重点治理岗位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任免、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经常对人、财、物治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搞好人、财、物的治理部门内部权力分解和控制,非凡是要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治理干部、使用干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从办事层面向决策层面推进,从面向社会公开层面向面向机关内部层面推进。凡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本机关秘密的,都要逐步实行公开,以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
(五)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信息和案件来源的主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和基础工作。去年初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这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刻苦学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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