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近一倍,化肥(标准肥)由每公斤0.5元增为1.8元,增长三倍以上。而粮食价格则不增反降。在粮食价格不能表现价值的市场作用下,粮农不肯对土地作较多的投入,更不肯对农田设施基本建设作长期投资k撬担爸值夭蛔话讯瞧ぬ睢保绰阌诖虻憧诹浮e┟穹从辰昀丛诹甘巢牟糠值乜槌鱿至恕拔郎铩保ú簧先魏畏柿希┖汀巴焓铡保ú唤剿糠峙┗ф愿刂恢植谎斐赏恋赝嘶⑺亮魇в踔脸鱿至烁霰鸹┚獭⒘继锘奈叩南窒蟆u庑┪侍猓荒懿灰鹞颐嵌粤甘嘲踩侍獾木韬蜕钏肌?o:p>
(二)、体制形式的资金占用问题。家庭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给中国农业带来强大的活力。但是,千家万户对农机具“小而全”的重复购置,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发挥大量资金的整体效益;据调查,目前平均每户购买农机具的费用在8000元以上。二是家用小型农机具的利用率较低,农机动力机械的利用率平均在10%左右,而配套机械的利用率权为2%,表面上是农机的闲置,实际上是资金的闲置形成的自然折旧损失,资金浪费是相当惊人的。因此,在农机服务中需要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增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三、扶持“三农”及粮食生产的对策
(一)、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硬件的投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干部,应制定粮食生产的长期规划,并研究出一套在现行体制下,组织农民开展防灾救灾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有效措施,如以工代赈、集资办水利等,本着“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民主制定既符合当地实际,又能有效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远的办法。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要在价格体系,农业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从“民以食为天”这个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支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真正给农民带来好处,使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地税系统应在直接为农口生产的企业如农业机构、水利、化肥、农药的企业中,采取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或支农退税扶持政策,这不仅可以涵养税源,让利于农,而且主要利用税收的政策杠杆,扶植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这样虽然短期养活了部分税收,而从长远来看,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富裕,对县级税收和财政事业的发展壮大,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建议尽快取消农业税收及各种农税,如“农业四税”,在当前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制企业迅速发展,税源不断增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