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水平。在有些资源严重短缺的地方,农业甚至不能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
第三个要素是资金。在上述情况下,作为龙头要素的资金当然就进入不了农业领域,因为资金所有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与之相应出现的两个情况是:一方面,农户家庭经营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是负效益的,这已经导致农业资金每年至少净流出几千个亿;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也不可能向高度分散、从事高风险生产的小农,提供既难以审查监督、又无利可图的小额信用服务。这种官方金融从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退出”,又导致农村出现大面积的高利贷,我自1988年以来从事农民合作金融研究,逐渐理解了政府金融退出小农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去年开展的15个省民间信用调查,则进一步揭示了高利贷占领农村的普遍性和历史比较意义。
上述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和常识性的。由此可以认为,一般性地谈市场经济的abc,对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意义不大。按说我们是最早提出农村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的,那是在十多年前,面上的提法还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但是,人们需要“与时俱进”,因为“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以现在这样的国情矛盾和体制矛盾制约,怎么做才能实现“农业”的市场化?
以上分析已经说明,在中国农村,最基本的“三要素”现在还没有条件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
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假如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跟不上,人们憧憬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建筑其上的高成本的管理制度在农村中如何体现?人们约定俗成的市场话语在农民群体边缘化、农村经济凋敝和农业难以可持续的语境中,已经变得很尴尬。而我们现在强调的这些似是而非的政策讨论,又有多少在这样的三农问题上是不尴尬的?
了解中国改革“前史”的人还应该知道,其实在过去的所谓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中,农业也从来就不是一种符合计划经济特征的生产,因此才有所谓“改造农民”的问题。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人们对农村改革的认识过于意识形态化,很多学者既反感宣传,却又把宣传的东西真地当作事实、并且引证为分析依据,于是,当人们不假思索地把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已经具有政治正确性的话语作为立论前提的时候,对现实中的三农问题也就失去了解释力。
上个世纪80年代搞农村政策的人,曾经提出过一个实事求是的判断:大包干所解决的问题,远不如它引发的问题多;所以才要深化改革。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当年的政策过程难以作解释,更不愿意参与争论,任由学术界对农村问题“贴标签”,于是许多人以为大包干就等于土地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可实际上,无论是已经被当作万恶之源的“计划经济”,还是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市场经济,显然都无法根本解决与分散小农的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
二、政府为什么失灵
政府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而且从各种文件的强调程度看,是越来越重视。
但是,由于政府所属涉农部门在农业收益不断下降的情况下,由于自身的部门体制局限而不可能自觉地认识到问题的实质,于是,只能像抓住救命稻草那样不断强化垄断体制。尽管这种垄断
可以凭借政府行政权利参与对小农经济的剥夺,但由于这些部门同样难以解决与9亿农民之间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因此,即使在个别、短期上似乎可以借政府名义为部门牟利,也难免在使农民现金收入下降导致的生产投资能力不断下降的互动中,最终演化出与其意图相反的结果。
就这样,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