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现象。
企业既要服从当地工商分局的治理,又要应付直属分局的检查,使企业疲于应付,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有的工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三轻三重、四宽四严”的要求,直接罚款了事。罚款票据不按规定送达的现象大量存在,xx分局在xx路办理的x涉及建材的案件中,没有按时送达罚款票据。去年5月,xx同志在主办xx厂一案时,罚款xx元,其中xx元用财物清单记载,连日期都没有,至调查核实时,罚款票据仍未送达。少数单位和干部在作出行政处罚时,主观随意,有失法律尊严,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三)“三乱”现象还有发生。少数基层单位和人员在收费问题上,把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变为完成收费任务,并与个人利益挂钩,致使一些企业和个体业主频频遭罚。个别单位和个人在没有核定经营额的情况下,随意提高收费标准,而且弹性很大。有的基层单位没有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程序、方式,在不同地点对同一收费事项标准不一致,在同一地点对同一规模收费标准不一致,有的多收,有的少收,有的不收,存在收“人情费”的现象。有些基层工商部门不管经营者是否同意,一律要求加入个体协会或私营企业协会,会费标准高低不等,不入会、不交费就不给办理营业执照,不予年检验照。会费收支情况没有公开,每年只收费、不活动、不服务。xx等地经营户反映没有收到2006年的挂历。
(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个别干部办事拖沓,将营业执照拿走验照,一拖就是几年,影响了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有的干部对业务知识学习不够,营业执照该变更的没有变更,致使经营户对我们的工作产生误解。有的窗口工作人员不学习、不钻研业务,不是本岗位的工作一问三不知,是本岗位的工作也是半天说不清楚,让前来办事人员多次往返。有的明明可以当天办完的事,死扣条条框框,一会儿分局长不在,一会儿分管领导不在,一会儿经办人有事,死搬承诺条款,人为延长工作周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五)少数干部素质不高。有的工商干部法律知识缺乏,执法不知法,执法不懂法,执法不严格。个别干部不讲究工作方法,态度生硬,霸气十足,进门开口就要钱,张口就罚款,让人望而生畏。个别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接待消费者投诉不负责任,工作松松垮垮,有利的事就干,无利的事就推。个别基层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重收费轻服务,只收费不服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有的干部爱贪小便宜,在经营户门店“吃、拿、卡、要”,拿药不给钱,买烟不付帐,损害了工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这些问题相对于其他几个部门来说比较突出,也很尖锐。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十分满足。另一方面说明人民群众对我们工商部门是信任的,对我们通过人大工作评议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寄予厚望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端正态度,正确熟悉这次评议的重要性以及依法行政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致性,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搞好集中整改,真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民群众。
二、明确要求,突出重点,确保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不好,既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又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环境,还影响到工商事业的发展,因此,要引起全系统的高度重视。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这次人大常委会评议中心调
查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