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甚至受到处理、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级人大代表依法由选民直接选举,市级人大代表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根据有关规定,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和代表l0人联名推荐。其名单公布后,选区按选民小组组织选民根据差额选举的规定讨论和协商,然后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实际工作中,一是按应选名额或少于应选名额提名推荐。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政党、人民团体或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均应按应选人数提名。二是坚持由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后,选区必须组织选民进行酝酿、讨论和协商,没有这个程序就是违法。三是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实事求是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假如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进行预选,并根据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间接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提名推荐过程不同于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突出特点是,代表10人联名提名推荐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在本级新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在具体操作中要非凡注重,实际出现的差额人数假如等于或少于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即应选代表名额的1/2),就可以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反之就要进行预选。
(五)关于差额选举的问题。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和《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我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这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在这次选举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不能因为怕麻烦而违反法律规定,要通过过细的工作和严密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差额选举。在推荐提名过程中,假如被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非凡是在地方国家机关正、副职领导人员的选举中,我们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国家机关正职人员的“候选人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假如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国家机关副职人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3人,进行差额选举”。假如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这就是说,除正职领导人员在提名候选人只有1人的情况下可以等额选举外,其他人员的选举都必须是差额选举。
(六)关于筹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问题。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市)、区必须在2006年12月10日前选出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在2006年12月10日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这个时间要求,考虑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要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代表同日选举的时间,大体可安排在10月10日左右。在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要完成繁重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及会议期间的工作,需要我们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有组织地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了解和把握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坚持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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