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全会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中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
(三)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在乡镇、街道、社区、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这类企业大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工会力量薄弱,工作基础差,有的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职工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利益矛盾突出,劳动关系复杂,在这些地区或行业单个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难度很大,需要由上级工会直接承担基层工会暂时难以承担的职责,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解决非公有制小企业建制难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发展趋势看,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可以有效地协调区域或行业内的劳动关系矛盾,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提高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建制率、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已经成为各地深化集体合同工作一大趋势。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关键在于培育和确立协商主体,明确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和运作方式,加强履约监督,提高集体合同的约束力。因此,必须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四)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和工资分配领域中的无序现象,要求必须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随着我国劳动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工资分配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和收入分配无序现象比较突出。企业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现象,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利益,至使一些职工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活陷入困境。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因工资问题导致的劳动争议事件已占到。如果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必将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工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更是职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而在目前,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和工资分配领域中的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还要有一个在企业层面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反映自身利益要求的工资协商机制,从而在我国真正建立起“市场经济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调控指导”的工资分配体制。当前,推行工资协商制度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重在分配机制创新,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补偿制度,最终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开展工资协商工作要因地因企制宜,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的思路稳步推进。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进的速度可以更快一些,其他地区也要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条件,稳妥推进。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在总结经验,扩大推行范围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充实内容,规范运作,提高工资协商水平,增强其实效性。上级工会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专业指导员队伍,有的可派人参与或帮助基层企业工会进行工资协商。
(五)进一步提高集体合同的权威性约束力,要求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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