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坚持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出发点、落脚点,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我们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最广大人民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那么,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什么呢?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说明,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质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
坚持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无论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主体都是人民群众。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就是坚持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中的主体地位。
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同时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的历史,即作为生产过程基本力量的劳动群众的历史。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群众的根本立场。毛泽东同志告诫我们:“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邓小平同志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江泽民同志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定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8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自觉地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人民群众不仅是创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主体,而且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不确立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就是一句空话。
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要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这20多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最为充分的时期。正是在这样的实践基础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熟悉一步步深化,对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熟悉有了新的发展。
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内在统一的整体,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对于执政党来说,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政党产生于社会,生长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在当代中国,这个社会就是最广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社会。党只有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