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质急需提高。因此,也可以说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是适应各地各校工作的需要,顺应了各地各校的要求。
四是为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由教育部颁布实施的专门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纠纷的部门规章,关系到每个学生、家长、学校的利益,也关系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学好、用好这个规章对于客观公正、及时妥善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将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教育部已于今年8月份举办了全国性的培训研讨班,省教育厅于11月份举办了全省性的培训班。省教育厅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分级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工作。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学习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以及依法治校的若干内容;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主要内容,掌握精神实质;研讨交流各地各校法制工作及“四五”普法开展情况。围绕这些任务,这次培训班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大。涵盖了全市8个县市区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参训人员150人,这是近年来我市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教育法制工作培训班。二是层次高。从参训人员来讲,有县市区教委分管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从授课人员来讲,我们邀请到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法律专家,他们对教育法律法规深有研究,这是很难得的一次学习机会。三是内容实。这次培训班专门针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诉讼法》、依法治校和《合同法》,象这样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来针对性专门讲解学习,这在我市教育系统还是第一次。特别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才刚刚开始实施,我们就举办这次培训班,应当说是很及时的,我们想通过培训班把最新的精神带给大家。我相信,通过这次研讨学习,将有助于大家更好地掌握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掌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的精神实质,这将对各地各校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重要意义的认识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这一基本方略又写入我国宪法,成为具有最高法律权威的宪法原则。在我党、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提出,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和发展,它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按照法治的基本原则,进行深入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也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更为深刻、更为紧迫的要求。因此,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教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把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上,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他深刻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