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的(每一种植户种植株数不能少于10株,连片种植株行距不小于3.6米,单排种植株距不小于3米),经赣州华劲竹林发展公司验收合格后,由该公司及区政府分别给予造林户2元/株、1元/株的竹种补助。
3、凡在房前屋后种植乔木绿化且较贵重树种(如樟树、桂花、天竹桂、杜英等)高1.5米以上,每一种植户不少于10株的,对存活的按每株10元标准给予补助。
4、对边连片种植果、茶、油等树种,50亩以上的每株苗木补助1元,100亩以上的每株苗木补助1.5元。
(二)造林绿化奖补政策
1.镇政府分造林类型按验收合格面积(造林成活率85%以上)对各村和各种植大户实行一次性补助。山上造林、村庄绿化、路沟渠绿化、河渠绿化、荒滩荒地绿化,每亩补助100元;村庄绿化中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农民返迁房建设示范点绿化、通道绿化
(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绿化),每亩补助150元。
山上造林按造林树种的初植密度计算面积,其中杨树造林按60株/亩折算面积,其它类型造林按100株/亩折算面积。
2、镇政府对精品造林点实施奖励。其中,对规模造林(山上造林除外)100亩以上的造林点,按2万元/个另行补助;200亩以上的造林点,按5万元/个另行补助;里程5公里以上且不低于两乔一灌标准种植的精品通道,按5万元/条另行补助;规模50户农户以上的村庄绿化且按园林化标准规划和实施的精品示范点(区级示范点除外),按2万元/个另行补助。
(三)农用地造林绿化补助政策
凡充分利用农用空闲地、撂荒地、荒滩荒地等地造林绿化,又符合国家退耕还林退耕地造林条件的,且按照退耕地还林程序申报认定,经验收林木成活率在85%以上的,由镇政府对造林户参照退耕还林有关政策给予补助。
以上造林绿化“一大四小”相关补助及奖励,在当年造林工作验收合格后兑现。若镇预付造林绿化补助经费超过造林绿化验收合格补助奖励的部分的转抵下一年奖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