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单位和乡(镇)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和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基层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并没有把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山头;对火灾隐患整改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二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尤其是一些边远村寨宣传工作仍然不能做到全覆盖。三是是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不够,对生产性用火管理抓得不够紧、不够严;扑火应急预案的落实也存在差距,应急通信保障问题多,森林火情火灾的报告制度没有按统一、归口的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基础设施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薄弱、滞后、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扑救高山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五是乡村森林火灾综合防控体系不健全,认识、责任、经费、人员、措施落实到位的难度较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予解决。
二、把握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切实抓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各级政府行政能力及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对此,党和国家领导都高度重视,温总理明确提出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做到认识、责任、经费、人员、措施“五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反复强调,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责任经费、工作措施三强化。在推进林业改革和加快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国家林业局提出了“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思路,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防火工作全局。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准确定位森林火灾的人为属性和自然属性,充分估计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必须突出重点,很抓落实。“森林防火”并非单纯的“扑救森林火灾”。救火不是目的,防范才是重点和根本。我县的森林火灾几乎百分之百是人为引发的,防火其实就是防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预防上下足功夫,一抓到底,把具体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乡、村委会、村民小组,才有可能见到成效。
(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森林防火不仅是防火部门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共同的义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级领导和森林防火机构仍要把森林防火责任当作义务,自觉地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森林消防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提升森林防火指挥的整体联动水平。
(四)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广泛深入人心,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林区防火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突出重点,努力开创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省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召开的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测防范,提高应急能力,科学处置火情,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牢牢把握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努力实现“三个力争”(即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力争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高于95%,力争把境外火拒之于国门之外)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