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过高的木竹税费征收标准降下来,坚决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调动林农生产积极性,这也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要坚决执行“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政策,各级党政要做到“宁可财政困难一时、不可群众困难一生”,立即取消木竹农林特产税,取消县、乡、村出台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调整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调整集体育林基金分成比例;规范增值税、所有税的征收范围,对自产自销的木竹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征收所得税。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现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放活经营,就是要在保持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放活商品林的经营。要坚决取消对林农自主经营设置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和做法,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放开经营,实行产销见面,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木材。对木材采伐,取消乡、村两级中间管理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方便林农。规范流转,就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向有能力、会经营、懂管理的大户集中,提高林业的经营效益。要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流转。流转经营的林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
(二)人员培训要认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次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批有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精神的人员,更需要一大批了解法律、懂得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组织培训是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林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作中,要对参加林改的行政线和技术业务线两支队伍进行认真的培训,重点突出两方面的专题: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培训,主要对象是县、乡(镇)、村、组参加林改的干部;二是组织业务骨干培训,主要对象是各级林改办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渠道和培训资源,县乡有关业务部门都要举办培训班,县乡参与林改工作人员在党校组织培训,村组林改工作人员由乡镇组织培训,各级林改办技术人员由林业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不仅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效果,要对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通过组织培训,使行政线的干部明确林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林改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好林改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使业务线的技术人员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
(三)具体操作要灵活。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涉及到林区各方面利益,而林业又是较脆弱、生长周期长、经不起半点折腾的产业。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法,求真务实,始终做到坚持“政策统一、群众决策、操作灵活、不离原则”,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一要做到坚持执行政策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群众是林改的主体。在林改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有关方案要尊重大多数群众即三分之二以上群众的意愿,顺应民心,在“三选择”的范围内,一乡多策,一村多策,一组多策,不搞“一刀切”,真正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公平竞争,阳光操作,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要做到尊重历史与尊重现实相结合。我县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三定”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任何人不得借改革之名打乱重来,重新分配。我们既要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又要尊重现实,把握大局,对在改革过程中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