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最近,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对*、*两省*治污工作进行了督查,共对120个污染源进行了采样监测,有49家超标排放,超标率为40.8%,其中*省43.9%,*省34.2%,与去年同期检查相比超标率都下降了一半左右,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超标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还相当突出。三是环境风险隐患较多。流域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监测监管手段落后,资金短缺,专业人员匮乏,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三省(区)尚未建立化工、石油等高危企业环境隐患和风险数据库,一些企业环境应急体系不健全,应急处置设施不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
三、坚决落实*休养生息各项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让*休养生息,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团结治污。*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在三省(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市、县长责任制,把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协调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是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后,我们要不定期地召开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请国务院决定。这要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的协调意见,搞好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知情出力,密切协作,团结治污。
(二)加大规划执行情况年度考核评估力度。我部将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工作,在落实目标责任制上下大气力、真功夫。要将污染减排考核与《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挂钩,对规划任务、工程措施和跨界水质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三省(区)政府在认真落实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程措施的同时,可以着手开展中期评估,为制定下一个五年或十年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评估中如果发现未列入“十一五”规划但对*水质影响较大的项目,各地可组织进行论证筛选,按程序上报我部,我部将商有关部门予以研究解决。
按照《规划》要求和三省(区)治污工作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20*年度*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水质、总量和工程三项考核目标,其中水质目标要求在不断流和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流域水质有所好转,内蒙古的12个和*的2个跨省界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入*断面(汇入国际界河)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总量目标要求三省(区)c o d 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均削减5%,内蒙古控制在4.4万吨,*控制在25.0万吨,*控制在45.1万吨;工程目标要求三省(区)规划项目建成投运率均不低于50%,省辖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均不低于50%,内蒙古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5%,*和*两省开工率100%。
三省(区)政府要把完成上述考核目标所必需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区、县政府,所有排污单位、重点治污工程和跨界水质断面,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今年,我们将在*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拟定《*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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