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一阶段应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健全,要做到全面覆盖。所有县市都要成立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机构,不能有空白。到目前还没有成立的地区应予通报。
要进一步组织宣传、贯彻好《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普查办更要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要在严肃法纪上下功夫,求实效。
普查办要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指导、协调、督导各地的普查工作,注重节奏和效率,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
普查表式及各种规定、细则的实施要尊重科学,探索规律,确有必要时依法定程序予以校正和调整;普查试点、普查调查的全面展开都要与环境保护长远需求相衔接。
重点源监测不能一劳永逸,要重点开展进一步的实地监测。这也是一种核查手段,因此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
产排污系数是重中之重,是今后环境统计的基础,要经得起实践检验。一定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对产排污系数的认识,不断拓展、延续产排污系数的研究测算工作,对一些好的建议可立专项予以支持。
普查试点情况要做好总结工作,要上报具体材料。内容要丰富、准确:具体怎么操作的,数据来源及途径的可靠性,数据的采集和归档等;要综合评估、客观分析数据准确性,尽量排除人为干扰。对重点试点城市,要集中人力下去验收,验收的过程也是核查的过程。
要做出20*、2009年经费预算。对于特殊的贫困县,应考虑列个名单,向国务院主管部门申请紧急补助,不能有经费缺口。
继续深化业务培训,对中西部和一些重点地区的培训可追加几期。要利用普查工作的推进培训出一批干部、一批骨干。
要筹划好普查办最近要进行的几项工作:一是做好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的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好随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或协调小组会议;三是开好全国的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四是搞好全国巡视督导,到实地调研,指导、推动、检查各地工作。
关于解决普查办提出的其他问题:由总局考虑的问题,普查办可列出具体内容上报;福利待遇等具体问题能自己解决的,普查办尽量、尽快解决;党、团组织生活要正常进行。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处理,把握原则,注重实际。
二、对普查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应给予客观、充分的肯定
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开创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宏大工程。说开创性,因为这是中国环保历史上的第一次;说基础性,是因为环保工作非常需要比较真实、客观、准确的数据及其开发成果。1987年,当时曲格平局长召开一个带有战略研讨性质的会议,提出要研究一批重大战略问题,其中一项就是要解决环境保护底数不清的问题。目前,环境保护已融入国家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及外交领域,环境保护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战略机遇期。如何正确评价环境形势和参与综合决策,如何把握环境质量的宏观趋势,并采取相应的重大举措,如何落实“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