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环保工作有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环境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开始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启动了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环保准入把关日益严格。出台了“市级工业基地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联审联批等制度,对重污染行业坚决实行“一票否决”。3年来审议项目625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98个。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争取了大量外源性生态建设资金,仅去年就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补助2899万元。目前已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57.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1平方公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
2、环境质量有了新提高。近年来,我市gdp年均增幅达15%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呈逐年下降趋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各项常规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管理目标。20*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341天,出境水和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均符合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连续3年,我市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20*年我市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年被命名为“全国绿色小康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市”。
3、环境支撑有了新成效。建设了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建成并投产了日处理能力达4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14座农村垃圾中转站,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改造,启动了江贺经济走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关停了一批落后生产力。3年来共拆除水泥机立窑26条,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水泥行业全部实现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关闭了12家粘土砖瓦企业和境内所有石煤烧石灰土窑,有效治理了一大批污染源。实施了一批清洁生产项目。累计有14家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3家企业获省绿色企业命名。去年减排化学需氧量324.8吨、二氧化硫731.3吨、氨氮127.4吨,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
4、环境监管有了新加强。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建成市环境监控中心和12家企业、13个点源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年来,共立案查处86起,取缔污染严重的非法经营企业40家,收缴罚款242万元。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10余起,有效避免了因此引发的环境损害。努力做好环境维稳工作。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和党代表建议36件,受理和调处各类环境信访2354件,解决了一大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的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市的基本市情是经济欠发达,为此,加快发展仍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必须举全市之力推动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增长,尤其是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但快速增长需要有足够的土地、环境容量、能源和水资源等要素资源的支撑,国家对此又控制得非常严,都是“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而目前我市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和偏重的经济结构没有根本改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产业仍占很大比例。据统计、环保部门分析,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产值gdp水耗和排污总量都处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加快调优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紧迫。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年中召开的市委全委会、政府全体会议上,专题研究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