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工作
为确保水利三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实行督办制度,从现在起,每月10日由各镇政府(街道)向市政府督办科报送本镇(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和情况,每月15日由市水务局向市政府督办科报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由市政府督办室综合,并每月出一期《督办通报》,送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工作,必须落实五个责任制。
一要落实工程建设管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工程建设领导体制,克服水利建设上热下冷现象,集中力量,把项目建设搞上去。近年来,市政府已多次与各镇签订了有关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公布各有关责任人。责任人一定要真正负起责任。各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水利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水务、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同样负有直接责任。大家一定要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落实工程资金筹措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堤围防护费等各项水利规费,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土地拍卖、河砂开采权招标、水面养殖、工程冠名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增加工程建设投入。各镇(街)要充分发挥社会办水利的优良传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吸引民资投入或发动社会募捐,广辟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按照“财政统一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杜绝转移、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市审计、监察、发改、财政、水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稽查审计,建立健全水利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加强对工程概算执行、资金支付、工程结算的审计和监督,防止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三要落实工程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水利工程建设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我们一定要从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出发,以建设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建设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完工一宗、验收一宗、发挥效益一宗”。要严格基建程序,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进一步提高优良率,杜绝“豆腐渣”工程。对出现恶意偷工减料、渗杂渗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加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稽查和检查力度,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四要落实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责任制。前一阶段,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进展相对较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涉及到资金、征地、环评等问题影响较大,也涉及到概预算审核、招投标时间较长。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和解决好工程建设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当好党政参谋,检查督促工程建设落实;财政部门要在计划资金落实和工程项目财审上做好相关工作;国土、发改、环保、规划、建设、农业、各相关镇(街)等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解决好工程建设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搞好水利工程建设。今后凡因部门或相关镇(街)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迟慢或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要落实检查督办责任制。从现在起,凡有上述三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镇政府(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至少每15天要深入现场检查一次项目进度。主要领导要亲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