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的不合理及搭车收费、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坚决清理纠正。实行订阅报刊限额制,我市规定各村订阅报刊不准超过800元,对个别确有困难的村可由办事处出资帮助订阅,订阅的范围只能是“三报一刊”。要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不准超范围、超限额、强行向农民筹资筹劳,更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根据市区的规定,我们的“一事一议”最高不得超过每年每人15元。
四是要加强印章管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不得由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个人保管,村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指定一名委员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文书或村会计保管。实行印章的使用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一般事情使用印章,要分经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重大事情使用印章,须经党支部会议、村委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五是坚决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到村集体的购车、建筑办公楼、组织外出参观,替他人担保、举债以及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的村内重大事务均应向党委、办事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到村干部自身的建房、购房等个人重大事项也要向党委、办事处报告。
六是坚持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今年上半年,街道党委、办事处专门抓了这项工作,就目前情况看,大多数村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在本村适当的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公开栏,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公开,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个别村没有专门的公开栏、公开的收支项目不清、重大村务交待不明等问题。今后我们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有关两公开的规定,对财务收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重要收支项目逐项公开,对村里的重大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集体资产承包、宅基地、计生指标、干部报酬等事项,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实情、见实底。公开的形式除张榜公布外,还可采用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异议,村两委应通过适当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六、关于村两委班子的团结协调问题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近几年来,大多数村两委的工作关系比较协调,但也有个别村两委关系存在不协调的情况,有的村党支部习惯于传统的领导方式、方法,包揽应由村委会管理的事务,忽视村民自治;有的村委会片面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不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个别村已经严重到了影响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这部分问题,街道党委、办事处予以了高度重视,在有关会议上反复强调过。今天我就这一问题重点谈以下三点:
一是村党支部应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从部分村两委工作不协调的村来看,不协调的原因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村党支部书记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许多党支部书记的观念亟待转变,需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我们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集体领导,而不是指党支部书记的个人领导。不能把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与党支部书记的个人领导混为一谈。但我们仍有一些支部书记认为,既然党领导一切,自己又是村里的“一把手”,就应该自己说了算,否则还叫什么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于是把自己看作领导核心,大小事都想一人做主,这也使个别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缺乏民主作风,遇事不主动与村委会沟通、商量,独断专行,导致了村两委关系紧张。因此,村党支部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是指集体领导,不是个人说了算,只有澄清这个模糊认识,村两委的关系才可能搞好,工作才能有效地开展。
二是村委会要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的内在含义。《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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