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好典型和示范作用。
二、要加强协调,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局面
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克服人手少、事情多的种种困难,做到纪检监察干部既分工明确,又加强协调配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的工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都负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只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经常向单位党(工)委、党支部(总支)请示和汇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要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换工作意见,要坚决防止工作不落实甚至推诿塞责等现象的发生。
三、要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首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并负起主要责任。在座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长,要时刻牢记自己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要端着纪检的碗,不吃纪检的饭;坐着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座子,不作党风廉政建设的事。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两个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和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1月3日,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和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目标,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高作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抓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年度述职制度,今年,区纪委要按安排各基层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向区委常委会进行年度述职,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基层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他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书面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
总之一句话,希望在座的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作风,做到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出成效。
在全区基层纪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