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表明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初等教育的回报率都是最高的。所以,应将发展初等教育放在农村教育体系的重要地位上。政府投资于农村教育的资金应确保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正常发展,有效降低农村学生的辍学率。2、将基础素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结合起来。这种办学方式在我国农村的一些中学已进行了很有益的尝试,并获得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有关部门应下大力气将这种教育模式发扬推广。
四、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减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大城市就业形势日趋严重,不少地区,非凡是大城市纷纷采取措施,限制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劳动力进入本地市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政策制定者认为,在大城市,本地下岗职工越来越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外来劳动力却占据着大量的岗位,假如把由外来劳动力所占据的岗位转移给本地下岗职工,就可以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的问题。为了保护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各地对农民进城务工设置了形式繁多的限制,具体包括:1、设置“经济门槛”,提高使用农民工的成本,迫使各单位、部门不吸纳或少吸纳民工;2、按不同工种限制外来工的吸纳比例;3、城市各部门、单位招用外来民工都需要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否则要清退、罚款。
由于保护性市场低技能劳动工资的高估,导致低技能劳动力期望工资过高,影响到其在开放性市场上的竞争力,他们被保护性市场排出后,要么选择自愿失业,要么再难以找到
工作。保护性市场还存在高技能劳动力工资低估的情况,由此导致高技能劳动力从保护性市场流向开放性市场,最终导致保护性市场中的劳动力的“逆淘汰”,影响整个经济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大规模的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将不可避免,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有关政府部门应转变思想,打破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对于日益增多的进城农民,不能简单的采取堵、卡、驱的限制性措施,而要认真研究农民流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结合目前的新情况,应着重以下工作:1、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向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转变;2、实行身份证治理,建立新的劳动就业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接轨;3、依据劳动法规等加强监管和保护劳动者权益,完善农民进城落户后的社会保障体系;4、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网络,使农村宜流动劳动力及时获取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准确信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和成本。
五、积极促进非正规就业的发展,为转移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条件
非正规就业指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包括:1、非正规部门里的各种就业门类。这里的非正规部门指在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之外的规模很小的经营实体单位。包括三类:一类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微型经营实体,如个体经营户,家庭手工业户、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等;二类是以社区、企业、非政府社团组织为依托,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生产自救性和公益性劳动组织;三类是其他自负盈亏的独立劳动者。2、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动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即“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
非正规就业是转型期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就业模式转变的基本方向。在现时期,我国面临着就业的巨大压力,大量过剩的低素质劳动力无法通过有限的正规部门来充分吸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