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的支持和保证。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把功夫多下在对各方面力量的组织协调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三,注重制度建设,搞好督导检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和约束。我们要多研究、多思考,善于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有效办法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长效机制,指导和推动工作。今天会上印发的几份文件讨论稿,都带有制度性质,征求意见后要尽快下发,便于开展工作有所遵循。同时,各县(市)区要指导本地乡镇、村屯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群众认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使广大农民有章可循、有则可守。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要一件件盯住不放,保证件件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第四,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想实招、干实事、求实效。要深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中去,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听取群众的真实意见。要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的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化对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特点的认识,不断建立健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测评体系和保障机制。
第五,抓好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近几年,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所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主要得益于一支不计名利、不畏困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希望大家巩固成果,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担负起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命。要着眼于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骨干队伍,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团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队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培养各类专业人才,逐步建立一支开展文化活动和科技致富,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的骨干队伍,强化延伸辐射功能,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同志们,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组织和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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