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确保投入,建设规模选厂,延长产业链条,做到探、采、选三位一体,实现全旗有色金属工业的大发展、快发展,提升我旗有色金属工业产业层次,将我旗打造成为立足蒙东、面向东北的矿产资源接续基地。
(三)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阶段工作,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
加强监管,整合优化,整改规范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解决矿产资源管理问题的一项治本之策,是我旗矿业经济科学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阶段工作,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对旗内达不到生产规模要求、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手续不健全的采选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治,一方面要整治砖瓦砂石加工企业,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1000米范围内采矿和加工企业要重点整治,采取停产整顿、限期迁移、取缔关闭等措施,严肃查处无证开采、乱挖滥采和碎石加工点不达标等违规行为,同时对公路、铁路两侧的新建砂石企业一律不再审批。一方面要整治矿山采选企业。对北部玛尼吐有色金属成矿区、南部龙头山有色金属成矿区、东部好力宝有色金属成矿区、东部能源矿产(煤)成矿区、南部非金属成矿区等重点成矿区进行清理整治,力争到今年年底,淘汰日选矿能力铅锌200吨以下,铜、钼150吨以下,金50吨以下,铁800吨以下的选矿厂。通过不断整顿规范、清理整合,推动全旗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按照整顿秩序与整合资源并重,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 ,实现依法办矿,科学合理开发,对新开办的矿山,要求办矿申请人必须提交矿山环境影响评介报告书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对严重破坏、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要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
(五)加强协调服务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建立协调服务的长效机制。国土、环保、农电、发改、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与企业接洽,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全力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核准、土地审批以及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问题,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保证企业的顺利生产和快速发展。二是各苏木乡镇政府要协调好当地农牧民群众与地勘企业之间的关系,当前,一些基层村委会、农牧民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百般刁难、漫天要价,致使很多重点勘探开发项目进展不快,收效不大。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将严重影响我旗矿产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