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工作,将推广“呼伦贝尔十大绿色品牌”纳入农牧业产业化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同时将在相关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呼伦贝尔十大绿色品牌”集体注册商标。
4、抓住重点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是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牧业、扶持农牧民”。各旗市区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入落实国家八部委《关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扶持要有硬指标,工作要有硬措施。各旗市区产业化办公室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金融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同时大力扶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扩能改造等实现资本扩张和扩大生产规模。
对现有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实施定期监督控制,对资产扩张速度快、发展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和拉动农牧户作用显著的企业将及时推荐到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去;对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企业要果断建议取消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乳产业要重点扶持三元、雀巢、伊利、光明、双娃和北雪等龙头企业扩能改造,将乳品产业做大做强。按照市政府(呼政字[2006]19号)文件坚决限制日加工鲜奶300吨以下小乳品厂发展;肉产业重点培育元盛等肉类加工龙头企业,依托呼伦贝尔牛肉、羊肉和大鹅的品牌资源优势开发肉类精深加工产品,创品牌促营销;粮油产业要进一步促进淳江油脂有限公司扩能改造,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达产达效。积极扶持海拉尔农垦30万吨油菜籽加工项目和大兴安岭农垦30万吨大豆加工项目早日投产;马铃薯(蔬菜)产业要重点培育呼伦贝尔鹤声薯业、阿荣旗奈伦公司、海拉尔麦福劳等加工龙头企业,形成种薯生产加工一条龙;特色产业要扩大林产品资源的山野菜、黑木耳及其它食用菌生产加工规模,发挥林区优势扩大貂、狐、獭兔、鹿等特种养殖生产数量。
5、抓好资金投入,推进产业化经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首要保证就是不断加大农牧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投入,全市要在保证每年6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视财政情况的不断好转逐年加大资金比例。切实用好这项资金是农牧业产业化部门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在资金的使用上一是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促进企业开发高科技、高附加值、竞争力强的产品,早日达产达效实现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对产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设高标准产业发展小区(园区),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培训和服务提高农牧民的现代化生产水平,实现农畜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加工企业提供高标准、优质原料。
6、做实做好农牧业产业化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是旗市(区)级和乡镇(苏木)级基层分会建设,不仅要拓展协会和会员数量,更主要的是要抓好协会与会员、协会与龙头企业的紧密联系度,全力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订单方式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互惠互利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
市产业化办公室将依托市产业化协会和市农牧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在基层建立的各类专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协会与龙头企业和农牧户的有机联系,要着重解决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问题,推进“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机制,积极推广订单农业、股份合作、资金入股等利益联结方式,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推动利益联结方式向紧密型发展。
要以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农牧业产业化协会和经合组织,不断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继续积极推广鄂温克旗巴彦托海嘎查奶业经合组织、阿荣旗复兴镇粉条粉丝经销协会、海拉尔区哈克镇奶牛生产合作社的成功模式和经验。一是逐级成立专业协会组织,以加强协调、服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