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个别干部还存在着以税谋私的行为;工作上不作为行为突出。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熟悉。旗局今年将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狠抓责任落实。
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章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国税局、××市国税局、旗委、旗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巩固完善,努力开创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政风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党章学习作为今年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确保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对党章熟记在脑,铭刻在心,时刻以党的各项纪律来约束自己,衡量自己。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党内民主,各单位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市局党组制订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议事程序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并逐步建立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要坚持责任追究,这次市局党组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我们不但要求有监督,同时还要求严厉追究,严防监而不查,督而不究。三是严明各项纪律,强化纪律的约束力。学习贯彻党章不单单只是学习,更重要的是应用,我们要用党章来衡量自己,时刻约束自己,把党的纪律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提倡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果断反对应付了事,作风飘浮,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工作作风。对不遵守纪律造成重大损失的,果断予以查处。
(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把全旗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心
《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区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到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目标考核体系中。旗局将按照各单位制订的工作方案、阶段性目标、标准及责任单位和人员情况进行目标考核,所以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不要应付了事。以下几个方面要重点抓好落实:
第一、规范各项制度。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六项机制的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度的建立健全要以创新为核心,要真正地动脑筋,想办法,把廉政建设与税收征收治理的各环节相融合,做到权力运行到哪,制度监督到哪。
第二、落实责任监督机制。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近期总局将下发《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治理的实施办法》,届时将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分局长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同时要加大责任机制建设,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机制细化,明确责任的考核、追究的程序和方法。真正让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运行起来。
第三、建立“大宣教”格局。各单位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领先,教育先行的方针。要以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为核心,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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