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统筹合并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开展区域税收整治行动,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抓好茂名国税系统内部整改工作。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以广东国税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抓好税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加大在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两化”管理
(九)加强各税种管理。继续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强化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抓好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密切关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采集、汇总及稽核结果的审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认真落实好消费税政策,强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及时掌握管辖企业的变动情况,加强新登记设立企业的所得税管理。抓好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用和电子申报软件的推广。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加强所得税减免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特殊行业和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管理办法,完善核定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力度,适当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联合审计,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谈签,做好税收协定特别是内地与港澳税收安排的执行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协定服务。
(十)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的问题。协调理顺退税与流转、征管、信息、稽查、计统等部门在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整合征、退税管理资源,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十一)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全面完成税务登记证件换发工作,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软件。组织开展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推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加强全省普通发票的集中印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纳税人自行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审批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国地税之间、税务与财政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地方党政及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十二)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范围,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税收管理员工作内容、标准和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
(十三)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评估与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细化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实施数据信息采集,积极探索纳税评估人机结合的协调机制。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突出纳税评估综合效能。
(十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阳光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统一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健全办税服务厅运作机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外观形象、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职责要求的“四统一”,开展达标评优活动。积极推进前台办税“一站式”,后台管理“一户式”,咨询服务“开放式”。完善和拓展服务载体,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稳步推进同城办税。进一步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把广东国税门户网站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