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来实现相互制衡,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同级监督;要强化政务公开,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规范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保持畅通的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四项职能,提高五种能力,切实加强对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坚持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上级要敢于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及时帮助解决下级班子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对经过帮助教育仍然搞内讧、出问题的,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处理,不能贻误工作。作为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原则;要敢于讲“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作述廉报告,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实说明群众反映本人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对待上级对自己的廉政预防谈话和戒勉,及时警醒,限期改正;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认真开展批评,虚心纠正错误,坚决克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现象。
第四,要履行责任严治队。全市各级国税机关“一把手”作为本级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的同时,要本着对干部严要求才是真爱护的态度,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队的各项措施,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对个别领导干部不讲原则讲义气、不讲纪律讲自由、不讲政治乱讲“段子”、乱发政治议论的现象,一定要严肃教育、告诫和警告。如果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歪风压不下去,正气升不上来,长此以往,一个单位的工作就会跨掉,牌子就会砸掉,那样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四、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2008年7月,国务院就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出了重要通知,要求全社会要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省局党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这一通知精神,于2008年2月27日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全省国税系统要坚持系统化、效益最大化、公开透明的原则,厉行勤俭节约,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节约意识,完善节约措施,降低税收成本,加快节约型国税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十一五”末期水电费、车辆维护使用费、办公用品、会议接待费同比下降30%的目标,并将上述指标分解到每个年度,纳入各市州局年度目标考核。
抓好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狠抓落实: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分钱的良好习惯,做到“节”字当头,时时想到节约、事事做到节约、处处体现节约、人人崇尚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宣扬节约典型,推广交流节约经验,对节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二是要完善机制制度,构建有利于节约的长效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财务、经费、物耗能耗、政府采购、基建投资、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规程,以及对节约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从而规范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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