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和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充实“五廉建”活动的工作内容。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标准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列出时间进度表,认真抓好落实。 3、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惩治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目标,建立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为此,今年,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继续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党组成员,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和税干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各科室、所、分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落实机制,要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和自己的业务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制、分线负责制、分项负责制,抓住重点人,重点部位,认真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尽快将内容细化,并将具体的任务、目标落实到人头,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要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我们要把各单位负责人及内勤人员作为巡视的重点,加强监督,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的外部联系制度,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廉政考察情况的相互沟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四是要强化责任考核。区局考核组及各单位要依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考核工作。要采取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座谈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把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集中检查与单位自查、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考核不达标以及发生重大问题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按照省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抓党风廉政建设,关键要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因此,今年,我们要严格管理,进一步推进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洁从政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发现副科级以上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使他们不犯或少犯错误。二是要继续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以上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三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四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发挥监督制度的整体效能,强化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两权”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两权”监督是地税部门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难点问题。我们要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和省局关于《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1、强化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一是要强化对税收工作中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凡重大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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