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省委李源潮书记、省政府梁保华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提了具体要求,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作了工作部署。扬州市委季建业书记提出了贯彻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围绕“推进”,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上推进,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关系来看,制度是惩防体系的“纲”:一方面,教育和监督必须以制度为依据;另一方面,教育和监督工作也要靠有效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个环节。紧紧抓住制度这一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不放松,就能纲举目张,也就抓住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
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从反腐倡廉的实践来看,很大一部分腐败行为的发生都与制度缺失或制度不完备、不健全、不落实有很大关系。对这个问题,胡锦涛总书记、中纪委吴官正书记曾多次做过重要论述。最近,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省委李源潮书记又强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关键要有一套严密的制度,让搞腐败的人没有空子可钻。”同时,省委已经作出决定,在去年“制度建设年”的基础上,把今年作为“制度建设推进年”,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这是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更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的根本途径。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的工作进程。在新的一年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有新的定位、新的要求、新的目标,力争在新的起点上,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当前,特别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上推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水平
2008 年,市委就作出《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对县一级如何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特别是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作了初步的探索,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根据省、扬州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按照“靠实、管用、真抓”的原则,制定实实在在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排出序时进度表,突出重点、积极探索,逐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首先,要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腐败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治腐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对权力运用设置规则。因此,制度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到监督的一整套程序和规定。要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