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分门别类地对农户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不同类型农户的不同情况和要求,主动与他们沟通思想,进一步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关系。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研究和解决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根本性问题,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
三要讲究方法。大家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与乡、村党组织的关系,做到指导不指挥、帮助不包办、监督不对立,对内做好出谋划策,对外当好桥梁纽带,努力成为更新观念的倡导者、农民增收的引路者、加快发展的推动者、团结稳定的维护者。要注重处理好与乡镇、村组干部之间的关系,与他们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交流。要从大局着想,从小处着手,做到先易后难;先摸清村情民意,再提出对策建议,做到有的放矢。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善于运用说服、示范等方法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发动群众,依靠基层干部的支持和群众的信任,把工作做深做细,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好、发挥好。
四要开拓创新。要与基层干部一起,求真务实,大胆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子和具体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首先要从思想观念入手。要更多地给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带去新的信息、新的观念,用新的视角和新的理念,帮助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打破旧的思维框框,树立牢固的市场观念和创新意识,促使广大群众走出封闭保守,转变生产经营观念,增强农民群众适应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善于总结提炼群众的创造,善于把自己建设性的意见转化为村班子的集体决定,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要严格要求。大家到基层工作,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农民群众都知道大家是市委选派的干部,一方面对大家寄予很高的期望,希望你们能够为他们解决问题,帮助致富;另一方面,对大家的言行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严以律已,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形象。工作中确有困难的,可以向组织反映,绝不能增加群众负担。努力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指导员工作顺利进行
推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作机制,为他们完成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要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区)要按照市委[2005]15文件的要求,对从县(区)直属部门和乡镇机关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培训,加强具体指导,帮助他们把握农村工作的规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乡镇党委要关心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生活,并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所辖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治理工作。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派出单位、定点帮扶单位,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在定点帮扶工作中,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提供人、财、物、技术、信息等支持措施,帮助包扶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稳定致富增收。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支持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落实好扶贫项目,及时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后盾。市、县(区)组织部门和扶贫办要加强协调,建立分级处理、上下联动、明确责任、限期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督促乡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解决农村
工作指导员提出的问题、建议。
二要加强日常治理。市、县(区)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治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工作指导员人员、精力和工作“三到位”。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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