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也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途径。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法》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县级以上政府的法制机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2008年,市政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宗,经严格审查,依法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19宗。撤销的理由是这些机关超越联权作出行政行为,或是违反法定程序,或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我们也坚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市政府通过行政复议这个手段,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有的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达上千人(几条村庄群众的利益),通过依法、公正地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
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如政府和政府部门制定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过去一些单位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通过政府发红头文件设立收费项目,增加其部门的收入。将政府的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意见很大。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市政府根据《纲要》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省政府93号令“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的规定,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仅去年,各部门市政府草拟的规范性件58件,非规范性文件(行政裁决、协议等)38件,我都批转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避免了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矛盾,在同一问题上文件交叉“打架”的现象。同时,我们还按规定将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提请上一级政府对我们的行政行为的监督。由于我们加强监督审查,近年来,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现有违法的或与上级政府的规定有抵触的。这也是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3、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主体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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