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闲置用地事项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查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土左政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彻底清理整顿闲置用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法定期限未动工建设的建设用地(未经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非农业建设的,属违法用地,应依法拆除并收回)。
二、自批准之日起,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三、土地闲置满两年以上的,依法无偿收回,政府纳入土地储备库,重新安排使用。
四、已动工建设的项目,但动工建设面积占应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者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
五、台阁牧镇和金山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闲置用地,在年《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查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告》下发之前存在的,未按通告内容申报和执行的,一律无偿收回。
六、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非法转让买卖土地,利用土地牟取暴利,严肃处理越权批准圈占集体土地的非法行为。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至5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个人持有关权属证件按属地到各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视自动放弃,依法收回土地,另行安排使用。
对既不履行相关手续,又阻挠其它项目开工建设的,由旗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新项目顺利进行
办公厅室讲话
政府领导讲话 党建工作讲话 办公厅室讲话 科教文卫讲话 工交建商讲话 农林牧渔讲话 思想宣传讲话 农村工作会议 新闻媒体讲话 组织人事讲话 群众团体讲话 领导干部讲话 政法军事讲话 县委讲话讲话 人大政协讲话 表彰大会讲话 市委领导讲话 经济会议讲话 税工质药讲话 人大闭幕讲话 企业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要领 培训班讲话 教师节讲话 科学发展观讲话 旅游劳动讲话 计生工作会讲话 党委书记讲话 财税金融讲话 学校工作讲话稿 开学典礼讲话稿 政协闭幕讲话 国旗下讲话稿 工业工作会议讲话 安全教育讲话 招商引资讲话 安全生产讲话 公司领导讲话 交通安全讲话稿 老干部会议讲话 共青团领导讲话 乡镇经济会议讲话 三八妇女节讲话 精神文明建设讲话 卫生工作会议讲话 政协主席讲话 劳动保障讲话 作风建设讲话 学生工作会议讲话 政法委书记讲话 工商联主席讲话 社区建设会议讲话 换届选举动员讲话 医院领导讲话 信访维稳工作讲话 办公室主任讲话 人事任免讲话 三农工作会议讲话 扶贫工作讲话 工会领导讲话 消防安全讲话稿 国税工作会议讲话 煤矿安全讲话 审计工作会议讲话 邮政服务动员讲话 国土资源会议讲话 春节座谈会讲话 统计局长讲话 纪律作风整顿讲话 总经理讲话稿 运动会开幕式讲话 植树节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