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2年来,我市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职业病危害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业病危害事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5月6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我市龙湾区永昌矿石碾磨厂等一些企业发生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受到尘肺严重危害事件,这不仅严重危害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提出4项工作要求;市长刘奇当即召集龙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贯彻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始终绷紧职业病防治这根弦,把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贯穿于生产建设全过程。
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至5月底。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普查。市政府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和抽查。通过普查,摸清全市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底数,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心中有数。第二阶段为整改整治阶段,时间安排在6月至8月底。各县(市、区)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方案,抓好整改。同时,要列出一批职业危害严重,劳动条件恶劣,各种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进行重点整治。经过整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三阶段为验收处理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至9月底。为确保整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对整改整治情况进行严格地验收。对一般的整改企业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责令其重新整改。对重点整治企业整治后仍不具备职业卫生基本条件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达到有关要求并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关闭,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关,加大职业卫生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种职业病防护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工伤保险义务,确保劳动者享受到各项工伤待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要做好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