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自觉把改革的速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真正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越是工作重要,越是情况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依法办事。四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调解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群众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需要强调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不能简单地以某个地方、某个部门的信访量高低来评价其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能力水平,而要看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看其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确保《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努力营造信访新秩序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信访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信访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施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未雨绸缪,拿出切实有效的应对办法和工作预案,确保《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到畅通信访渠道,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受理、办理、督办信访事项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维护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者要实现“三个转移”即:由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并提供决策建议上转移,把一般的直观的信息反映与综合分析、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建立运作规范、反映快捷、分析透彻、建议可行的信息反映机制;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查督办转移,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促进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的监督,逐步建立起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行政纠错机制;由被动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向积极预测预防并及时协调化解上转移,建立起预测准确、预防及时有效的事前、事中防控机制。此外,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迅速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建立信访工作的新格局、新机制、新秩序,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创建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