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保证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通知》政发[2008]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管理。建立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基础测绘、测绘资质管理、测绘项目立项审批和测绘任务登记、测绘效果副本和目录汇交、测绘质量管理、地图管理、测绘标志点保护、测绘市场监管以及测绘行政执法等职责。
2统一编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依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外地实际,编制外地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完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市财政预算。可从国土资源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基础测绘。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发展改革等部门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依法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效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效果,防止重复测绘。
二 加强基础测绘
4建立高精度的测绘基准体系。利用省大地水准面精细化工程的gps控制丈量效果和精密水准丈量效果。完善市域内一般建制乡镇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网点实测,并建立相应数据库,为城镇基础地形图测绘奠定准确、及时的控制基础。
5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为满足城镇建设规划和构建全市多尺度数字影像数据库的需要。购买规划区周边12000遥感或航测资料100km2建立多尺度地形图数据库。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工作,建立具有贮存、管理、维护、分发和应用功能的多尺度、多分辨率、多数据源、多时态、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6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快我市城镇地籍数据库更新及第二次土地详查工作的进度。已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库的完善,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7构建地理信息平台。应当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汇交测绘效果目录或副本。各部门应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利、电力、土地覆盖等信息。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构建统一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测绘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保证服务。
三、强化测绘市场监管
8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我市的测绘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对测绘生产单位实行违法违规扣分制度,且记录在案,作为测绘资质证书年检及测绘市场准入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测绘质量管理制度,扩大测绘质量监督检验面,加大对地籍测绘、房产测绘、重大测绘项目等的测绘质量监督。
9加强测绘项目和效果监督管理。测绘单位承当我市范围内的测绘项目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测绘单位要按规定向项目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交承担测绘项目的效果目录,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效果还要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偿汇交副本,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测绘效果信息,提供测绘效果信息服务。建立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审查制度,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