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得到充分表达;要坚持“临时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切实搞好各党派团体的合作共事,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积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的团结工作,不时巩固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维护国家利益者之间的团结,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资源;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心各界人士,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他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明条件,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自身建设。
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人民政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履行好职能的前提,更好地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础。
1要强化创新意识。
就必需增强创新意识,政协参政议政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掌握规律性、富于发明性。创新是推动政协事业不时发展、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临时以来,政协工作积累了一套成功的经验,也形成了一套制度、规范和程序。但是新时期和新阶段,政协工作要有新的作为,新的发展,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承保守的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时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首先要创新观念,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作风,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履行政协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以及有效地开展工作的切入点,掌握政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为政协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其次要积极投身于实践。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规范。用实践推动工作,实践中创新理论,促进工作的重要方法。人民政协要形成专门机制,积极促进研究效果的转化和应用。每一位政协委员要在调研视察、提案督办、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2要强化效能意识。
必需强化效能意识。近年来,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中共中央连续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这三个中共中央文件进一步说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履行职能的顺序和机制,为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要进一步加强“三化”建设,建制度、立规范、定程序,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协工作制度体系,使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逐渐规范,使政协的提案工作、视察工作、会议督办等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不时完善,使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界别作用等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更加深入。坚持专委会向主席会、常委会演讲工作,常委会向全会演讲工作的做法,积极推进制度化、顺序化、规范化建设。
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对提高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必需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履行政协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时改进学习、提案、视察、调研、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一是要结合十七大精神和当前工作实际,反复学习思考,做到融会贯通。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深刻理解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十一五”时期的战略安排,提高协助党委、政府研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