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本文由: 免费提供 ,依法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有经济保障。在专项行动中要及时落实治理整改资金,加大治理隐患的投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五是要做好“三同时”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按相关法规做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的责任落实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治理、整改隐患的责任,企业是落实的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指导、监督、督促的责任。
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对绝大多数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对短期难以治理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做出整改方案。隐患严重的要停产整改,直至隐患排除。企业在组织隐患治理整改时,要建立隐患治理整改登记制度,落实整改资金等相关治理整改条件,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每月定期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落实专项行动不认真、没有有效排查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经济、行政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检查、指导。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采取监控防范措施,明确本部门的责任人,挂牌督办,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必要时,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业整改通知书等,直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每月定期向同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
各级政府要组织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进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中查找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要通过召开协调会议、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做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力量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治理隐患。每月25日前向上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对领导专项行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查处,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受到追究,全面接受事故教训,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和部门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互通情报,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确实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区域和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强化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广泛调动其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非法违法生产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要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