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年内启动各项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其中,县(区)政府要制定以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为重点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宣传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并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宣教工作。
(二)要注重效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经验教训工作总结结合起来,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应,注重宣传效果。
(三)要形式多样。各新闻单位要把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做好宣传活动。要尽快研究设置相关专栏、专刊等。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使用通俗的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科普宣教工作延伸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
(四)要保障经费。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要善于总结。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善于总结应急科普宣教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和推广,每年月底前要将本县(区)、本部门的科普宣教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方案、开展科普宣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