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边评边改,即知即改。
2、各参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热线电话和意见箱、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乡政府将组织义务监督员深入参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帮助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与服务对象座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开好评议会奠定基础。
(三)集中评议阶段
1、制定评议会议方案。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民主评议会议方案,明确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和测评程序,报乡纠风办审核同意。参加民主评议会议的人员应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新闻媒体、企业、农民代表,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直接服务对象代表,其中直接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40%,参会人员以40-60人为宜。
2、集中质询评议。乡政府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参评单位“一把手”分别汇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义务监督员和直接服务对象分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参评单位领导现场解答义务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质询,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大会做出整改承诺。评议大会要坚持“三不开评”,即:准备不充分不开评,参评单位“一把手”不到场不开评,查找问题不彻底不开评。
3、进行问卷测评。在评议会上进行问卷测评。问卷由市纠风办统一设计,各参评单位套印使用。问卷测评结束后,分类收回,当场密封,交由县纠风办组织公证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汇总后,汇总结果将报市政府纠风办。
(四)整改总结阶段
1、各参评单位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领导小组对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3、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义务监督员深入各单位、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指导评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评单位要切实提高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的思想认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注重实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各参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及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纠、以纠促建,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解决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务求使民主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议行为。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要严格标准,聘好义务监督员,确保征求意见、评议督导、测评考核的质量。在评议的各个环节要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严明评议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参与评议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编造、隐匿、销毁或修改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授意、暗示评议代表和群众;要成立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本行业的民主评议虚假评议;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