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的安居房,用上自来水、暖气等现代化服务设施,让“两路三街”成为宜居、宜商、宜业的黄金地段和中心城区。
第四,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建设,是顺应民众呼声、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抓手。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已酝酿多年,但由于多种原因,迟迟没有实施,既严重影响着对外开放的形象,也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影响着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提升和收入的增加。近年来,全县人民群众期盼旧城改造的愿望日趋强烈,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关于加快城区改造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列为1号议案和提案要求解决。可以说,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已是众望所归、众望所盼。历史的责任落到了我们的身上,我们责无旁贷,不能再拖、不能再推、不能再等,必须以对群众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城区道路改造建设中去,痛下决心,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加快改造,彻底破解这一发展难题。唯有如此才能顺应群众的呼声,才能大力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县上下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坚持原则,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工作
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是继年旧城拆迁改造之后最大规模的一次城市改造建设工程。工程涉及中山南路、仇池南路、滨河西路商业步行街、白冯街、黄磨街等“两路三街”,共涉及被征收户450户。征收改造任务之重、难度之大、时间之紧迫前所未有。这次征收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上下齐心,合力攻坚,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工作。基本原则是:惠民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依法征收。
(一)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征收。我们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征收改造工作,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确保群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作为第一追求,努力使征收改造的过程成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过程,成为凝聚群众意志、共建生态宜居城市的过程。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充分征求了方方面面特别是广大被征收人的意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使广大群众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得到最大实惠。在建设方式上,我们充分尊重广大被征收人的意愿,实行自建、联建为主,统建为辅,鼓励群众自主联合开发,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在补偿标准上,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评估公司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然后由政府予以补偿。充分考虑被征收人过渡安置期间的利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过渡安置补助、停产(停业)补助和搬迁补贴。同时,实行积极的奖励优惠政策。对在6月26日前自愿按规划要求先期评估、签订协议并拆除房屋的,每户奖励5000元;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达成联建协议,自行拆除房屋无争议的,每户奖励1万元;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拆除房屋的,宅基地每平方米奖励80元;对被征收人自选宅基地的,增加5-10%的补偿费;对二次征收的,给予补偿总额1%的补助;对自行过渡安置的,一次性人均奖励800元;对新建房屋有困难的,由征收人协调银行给予5-20万元的贷款;同时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说,这次征收补偿的标准在是空前的,和周边县区相比也是比较高的。
(二)坚持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