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运营管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健全管理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全面提高我市城镇垃圾处理无害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科学化、运行管理企业化和行业发展产业化水平,实现全市城镇建成较为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切实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二)运营部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人员配备到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
三、管理模式
(一)运营管理体制。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体制由市政府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为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的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包括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与保护管理、运营资料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仓库管理和应急预案等。
(二)生产作业内容。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用填埋工艺,按照填埋作业程序,合理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将运进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及达标排放,使之实现无害化目标。主要工作内容为进场检查、计量记录、卸料、推铺、压实、消杀除害、覆土(盖膜)、渗沥液处理、沼气导排、环境监测、设备保养等。
(三)渗沥液运营管理。
渗沥液处理委托中标单位运营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运营管理合同,经处理排放的渗沥液要达到国家规定无害化排放标准。运营费用按渗沥液处理后排放计量,由市城市管理局从政府给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补贴中拨付。
(四)运营岗位管理。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劳动岗位要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精干高效和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做到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运营作业分为部门、班组、个人三个层次岗位。
四、劳动定额
目前,我市城区和周边镇、农场、旅游区日产生活垃圾约190吨,根据垃圾产量和垃圾清运实际情况实行二班制,生产天数为365天,职工工作每天时间为8小时,实行轮休。
根据《城镇生产垃圾填埋场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试行)》(琼建城114号)文规定,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垃圾量为190吨,定员为30人。其中,管理岗位8名(由市城市管理局从现有编制中调剂),为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单位领导2名,其他管理岗位6名,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人岗位22名。
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人实行养事不养人,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招聘工作。招聘的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为市城市管理局合同制生产性临时工人,由市城市管理局按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不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