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方案
测评问卷内容,区优化办委托市民调中心分别从16个乡(街道)办事处居民中随机抽取800名本区群众。对所有测评对象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计分方法。
1.单次测评得分计算方式。
①涉企单位测评得分为:企业满意度总评分占测评总分的60%群众满意度总评分占测评总分的40%
②非涉企单位测评得分为群众满意度测评总评分。
2.年度得分为两次测评的平均分。
七、测评结果的运用
1.每次测评排名情况向区级领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书面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2.测评年度排名情况在全区大会上予以通报。
3.测评单位年度排名最后三位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单位应及时查找自身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优化办。
4.市垂直管理单位的年度测评结果。
八、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领导小组,测评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及纪委分管常委任副组长,测评小组办公室设区优化办,负责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