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确保把村卫生所纳入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六)区国土资源局: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
(七)区规划分局:在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把村卫生所纳入整体规划中。
(八)区卫生局: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的布局、设计工作,落实全区54个村卫生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名单,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督导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选址、上报阶段:(6月26日——7月15日)
各镇办纳入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纳入 、 年度城中村改造的所有行政村上报率要达到100% ,其余的行政村上报率不低于70%。各镇办在7月15日前,将惠济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项目上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和实施方案报区卫生局。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9月30日)
各镇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情况报区卫生局,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任务。区卫生局要完成村卫生所人员的公开招聘或由区属医院实行代理管理,并对村卫生所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10日)
10月20日前,纳入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卫生所必须全部达标,其余村在12月10日前达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力推进
加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着力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做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为确保 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惠济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建设资金,严格建设标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
各镇办是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区卫生局要按照标准,对承担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严格把关,做好资格确认工作,杜绝瞒报、漏报和虚报。强化区属医院对标准化村卫生所的指导和监督。区政府将把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每季度督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