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措施
”监控。对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平安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平安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交通、消防、危化等平安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平安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四)标本兼治。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已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分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管理的数据化。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平安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平安生产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及时制定外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于3月2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县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乡(镇)各部门。对于因不按要求认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而发生平安事故的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实施处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