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食品安全知识进乡村、社区、校园覆盖面达100%;工作开展要有措施、有记录、有宣传材料。
五、工作措施
(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一是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认真的清理登记,建立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档案;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二是要认真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按照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三)狠抓源头治理,严格落实《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各项制度,特别是食品经营者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流通环节索证索票率和购销台帐建立率要达到100%。
(四)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坚决落实工商所辖区管理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所、所长包片、监管人员包户,层层建立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统一、规范食品分级分类管理巡查情况记录,实施“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坚持“六查六看”,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日常巡查切实做到“横到底、纵到边、全覆盖”,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执法促监管、促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不给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留下生存空间,及时有效防范和查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五)严格农村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和质量监测。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箱的作用,加大检测力度,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按照《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创建活动的通知》(工商消12号)的要求,各所均应建立10户以上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郑密路、密杞路沿线的食品经营户均应达到“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标准。
(七)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日常监管机制、企业自律制度、食品质量检测制度、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各项制度;要以12315进乡村和聘请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为依托,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社会监督,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负责人为实施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材料要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和入档。市政府督查考核工作组将对创建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督查。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消保科岳凤枝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