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 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酒后闹事,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⑽ 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⑾ 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除合管正常职业交流外),看电视,打毛衣,工作区域吸烟,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 不服从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3分,并没收所使用电器,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 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无正当理由聚集、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⒀ 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⒁ 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
⒂ 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⒃ 工作日内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5分,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饮酒造成晚岗和脱岗一次按停岗反省处理(停岗期间停发所有工资),或因酒后滋事同等或加重处理,因饮酒造成的医疗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处理方案经院务会决定,视情节严重上报卫生局处理。
二、 考勤(20分)
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1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 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夜班人员早餐需在白班接班后进行。中班、晚班人员需在白班人员下班前到岗,违规按迟到、脱岗处理。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夜班人员晨起后按时打扫卫生,如只有一人打扫者扣除其他夜班人员各2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主管院长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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