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责分工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乡镇信息员应当对各村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建立各级信息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以加强工作协调与联系;
(二)科局信息员应当收集、整理和公开本部门的信息;
(三)村信息员负责农村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四)各级信息员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 农村服务平台信息员应当保证每周至少有两个工作日值班,具体时间及安排应予以公示。https://
村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整合、编辑各类信息资源,维护村网页和村信息公告栏;
(二)负责政府信息的查询和更新;
(三)登记、处理村民提出的政府信息请求;
(四)收集、反馈民情民意;
(五)宣传培训、引导协调村民有序参与政府行政决策。
本款第(五)项中的培训内容包括服务平台的使用、政府优惠政策的利用、参与政府治理的方式及技能等。
农村服务平台的信息员应对所公开的信息负责,对平台上的信息资源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 为提高信息员的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与操作水平,提升村民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每年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对信息员安排组织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乡镇、科局信息员由所在单位进行工作考核,村信息员由县政府办、乡镇党政办和村委会进行工作考核。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