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系会议制度
人文社会科学系会议制度
会议是进行政治学习,贯彻党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教育教学研讨,研究布置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保证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制定如下制度:
1 、会议主要分法学院例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教研室会议、办公室会议等几类。
2 、法学院例会每 2 周举行 1 次,因故推迟或提前,应事先通知;其他回会议不定期召开,具体开会时间,由法学院党政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办公室应预先通知。
3 、各种会议均应有充分的准备,以保证会议的预期效果。
4 、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5 、任何人不得以在校外兼职为由,不参加定期召开的会议。
6 、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
7 、无故缺席者,按规定扣发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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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