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量确定(详见表4.1.1)。(垃圾转运站用地标准)表4.1.1转运量(t/d)用地面积(m2)附属建筑面积(m2)
1501000~1500100
150~3001500~3000100~200
300~4503000~4500200~300
>450>4500>300注:表中"转运量"按每日工作一班制计算第4.1.2条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m、占地面积不小于40m2。第4.1.3条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操作应封闭,设备力求先进。其飘尘、噪音、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其中绿化面积为10~30。第4.1.4条当垃圾处置基地距离市区路程大于50km时,可设置铁路运输转运站。转运站内必须设置装卸垃圾的专用站台以及与铁路系统衔接的调度、通讯、信号等系统。第4.1.5条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没有完善以前,在垃圾高峰和自然气候变异情况下,应设置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第4.1.6条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可设置在近郊,并按专业工作区域和垃圾流向设置。其用地面积计算公式见附录二。第4.1.7条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应有围墙、道路、绿化和治理用房,应有环境保护措施。第二节垃圾、粪便码头第4.2.1条垃圾、粪便码头设置要有供卸料、停泊、调档等使用的岸线,还应有陆上空地作为作业区。陆上面积用以安排车道、大型装卸机械、仓储、治理等项目的用地。第4.2.2条设置码头所需要的岸线长度应根据装卸量、装卸生产率、船只吨位、河道答应船只停泊档数确定。垃圾、粪便码头岸线长度计算公式见附录三。垃圾、粪便码头岸线按表4.2.2确定。当日装卸量超过300t时,用表中"岸线折算系数"栏中的系数计算。作业制按每日一班制附加岸线系拖轮的停泊岸线。垃圾、粪便码头岸线计算表表4.2.2船只吨位(t)停泊档数停泊岸线(m)附加岸线(m)岸线折算系数(m/t)
30二13020~250.4
30三10520~250.35
30四9020~250.30
50二9020~250.30
50三6020~250.20
50四6020~250.20注:表中岸线为日装卸量300t时所要的停泊岸线第4
.2.3条设置码头所需陆上面积按岸线规定长度配置,一般规定每米岸线配备不少于40m2的陆上面积。在有条件的码头,应有改造为集装箱专业码头的预留用地。码头应有防尘、防臭、防散落下河(海)设施,要有计量和计数装置。粪码头应建造封闭式贮粪池。第三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第4.3.1条处理厂(场)应设置在水陆交通方便的地方。并充分采用综合处理技术。处理后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第4.3.2条处理厂(场)用地面积根据处理量、处理工艺确定。用地面积按表第4.3.3条4.3.2规定计算: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用地指标表4.3.2垃圾处理方式用地指标(m2/t)粪便处理方式用地指标(m2/t)
静态堆肥260~330厌氧(高温)20
动态堆肥180~250厌氧-好氧12
焚烧90~120稀释-好氧25第4.3.3条对死畜、病畜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非凡废弃物处理厂的规模与用地面积,应根据处理量和处理、利用工艺确定。第四节垃圾最终处置场第4.4.1条垃圾最终处置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止污水渗透。二、防止沼气燃烧。三、防止病虫害。四、设置卫生防护区。五、使用时间不少于十年。第4.4.2条卫生填埋最终处置场一般应选择在地质情况较好的远郊。并与围海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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