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关于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十二项制度 县卫生局关于做好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十二项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全县卫生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更好地发挥卫生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响水、实现“全面达小康”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公示制。对照县内“服务我最好、环境我最优”目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就以下内容向企业和群众作出服务承诺,并通过媒体、卫生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县卫生行政机关职权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收费项目、收费下限标准和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当年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的名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时序进度等。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任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政务院务公开制。一要落实公开责任。调整充实政(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要规范公开内容。按各单位的职能编制公开工作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县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与本部门审批、许可等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单位都要公开内设机构、业务科(处)室职能,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姓名、职责,项目办理所需材料、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办结时限等情况;公开单位当年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要求、推进措施、时序进度、完成结果等。三要统一公开阵地,规范公开方式。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和完善对社会和对内部职工公示的公开阵地,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公示内容)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信息在产生或变更后的8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四要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公开效果。局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推进,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促进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医疗服务“绿卡”制。为来响投资客商开通绿色通道,客商到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专人陪同导医、跟踪服务,县乡(镇)医疗机构为他们提供优先就诊取药、优先住院治疗等优质服务。县级医疗机构为前来就诊的投资者配备党员专家,实行“一对一”跟踪保健服务,发放健康保健联系卡,定期开展体检、咨询、上门服务等形式的结对服务。根据企业要求定向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为其员工及其家属进行健康年度检查。
四、电话预约服务制。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公示预约服务电话,实行全天候服务。对企业急需在双休日等工作时间之外办理的事项,由值班人员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员,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责任人员必须努力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并向交办人员报告办理结果。
五、无偿帮办制。对政府一些招商引资项目中涉及到的卫生服务事项,实行领导挂牌、全程跟踪督导服务,在企业申请和办理省、市级卫生许可的过程中,县卫生行政机关或卫生监督单位的分管领导要亲自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加强与省厅、市局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并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六、窗口无缺位服务制。局机关和相关下属单位的窗口科室都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在业务范围相近的岗位、科室之间及分管领导之间明确ab岗,实行顶岗和互为备岗,不得因人员缺岗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
七、涉企检查准入制。严格控制对企业进行各种专项检查。卫生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