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 100 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 如一次性支付 500 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 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 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 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 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 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 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 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 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 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 办公教材 / 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 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 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 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 10 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七节 资料上报
第五十六条 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 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 营业收入汇总表
• 管理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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