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一年。近年来,对提拔的86名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公示和试用。前不久,我们刚对10名公开选拔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了考核,社会反响比较好。实行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强化了干部的自律意识。
第七,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任职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对街乡镇场区党政正职实行任期目标管理的试行意见》,建立了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把干部的使用与实绩考核紧密地结合起来。各单位相应制定了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细化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提高了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真正使实绩考核结果成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八,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了《关于对区管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试行意见》,先后建立了领导干部大事报告制度、收入申报、离任职经济审计等制度,强化了干部的监督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思想作风的监督,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和廉洁从政的监督。
实践证明,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保证了群众的有效参与,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优化了干部工作机制,提高了干部选任质量,强化了干部工作监督,促进了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的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许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是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不大。面向社会招考的范围不广,仅限于西林区范围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比例较小。
二是干部下的渠道不畅,标准比较简单。因民主测评的票数、年龄、学历因素下的多,因不胜任或不适应者“下”得少。
三是干部考察方法不新,形式比较单一。从考察内容上看,主观评价多,客观反映少。从考察时间上看,平时考察少,定期性考察多。从考察方法上看,传统的测评、座谈多,而个别走访考察、微服私访考察、追溯考察、统计比较考察采用得不够。
四是重使用轻管理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现行干部选拔任用在公开化、民主化方面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和改善,特别近年来相应实行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制度,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干部监督管理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诫勉制度、谈话制度,但具体到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如何管理,抓落实比较少,或抓得不到位。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既明确了坚持选贤任能、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也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必须用好的制度和作风选人。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其根本出路在于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带有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即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