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消防安全制度
资料室消防安全制度
1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凡到资料室读书借书的老师都必须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自觉遵守资料室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
2 、严格控制火源,不得在资料室生火、吸烟;不得焚烧废纸或其他废品;严禁使用电炉。
3 、严禁在资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资料室内存放私人家俱、杂物。
3 、及时检修电路,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接电线。
4 、爱护和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器放在显眼和方便取用之地。
5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6 、法学院院长及书记为消防第一负责人,资料员要对消防直接负责。
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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